宜兴市人民法院关于(二拍)宜兴市华航陶瓷有限公司的无证厂房及附属设施(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九游会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兴市华航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宜兴市查林村的房屋属于无证房产,未领取房产证。性质为集体租赁,土地所有权为查林村集体所有。无房产证建筑面积56.68㎡。机器设备主要为球磨机、提升机和全自动干粉压机等。
评估价:134.7592万元 起拍价:747.465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加幅度: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因土地系工业用地,个人购买不能直接经营,使用权限受限。
特别提醒:因淘宝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且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如未设立淘宝账户,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使用代理人淘宝账户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2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办理后,本院在竞买开始前将委托书上传至淘宝后台,淘宝生成的成交确认书将认定委托人为竞买人,本院据此出具移权裁定书。如未办理委托手续,本院将按淘宝确认的竞买人出具移权裁定书。特此提醒。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后,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三日内凭相关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还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追偿。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吴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zui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行城西支行,账号: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买受人需办理银行贷款的,必须在拍卖成交十日内向法院提交《银行贷款发放意向书》,并确保拍卖成交剩余款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全部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如贷款未能正常发放的,买受人亦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剩余拍卖款全部补足。
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付清拍卖款,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悔拍,依法裁定重新拍卖,没收保证金,视情节对买受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zui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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